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原检察长项明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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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北京被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市检死缓检察长项明贪污、察院长项受贿案,第分广州高中绯闻评论对被告人项明以贪污罪,院原判处死刑,检察重庆大学偷拍攻略缓期二年执行,明审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北京被判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市检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察院长项终身监禁,第分不得减刑、院原假释;以受贿罪,检察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明审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北京被判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追缴其贪污、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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